某法院在疫情持续影响、审判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的背景下,成功调解了两起网络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案件的张法官凭借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调解技巧,在一天内先后收到了两位原告提交的撤诉申请,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和谐化解,为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正常运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范例。
案件背景:技术服务起争议,疫情加剧沟通难
两起案件均涉及企业与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合同履行纠纷。原告公司因认为被告提供的网络技术咨询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存在延迟交付等问题,影响了自身线上业务的正常开展,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而被告则辩称已基本履行合同义务,部分问题源于疫情导致的客观困难或原告需求变更。疫情之下,双方负责人异地分隔、情绪焦虑,沟通渠道不畅,矛盾一度激化。
法官作为:细致梳理寻症结,耐心沟通促理解
受理案件后,张法官并未因案件标的不大或案情看似常规而简单处理。她首先细致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沟通记录、交付成果及问题反馈等,初步厘清了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与技术实现的难点所在。考虑到网络技术服务纠纷专业性强、事实查明不易,且疫情对双方经营均造成压力,判决可能并非最优解,张法官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
她多次通过电话、在线庭审平台等方式,分别与原、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进行“背对背”沟通。沟通过程中,张法官不仅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与委屈,更注重运用通俗语言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引导双方从合作初衷、长期利益及当前实际经营困境出发,理性看待争议。针对技术层面的分歧,她建议双方指定技术人员进行线上对接,就具体问题清单进行坦诚、专业的讨论,并由法官主持协调。
圆满结果:互谅互让达和解,一日双撤显效率
经过张法官数轮富有同理心和建设性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消解了对立情绪,认识到了继续纠缠于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及商业信誉损失,尤其是在当前经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合同后续履行方案的调整、部分服务费用的折抵或延期支付、以及问题模块的修复时限等达成了切实可行的和解协议。原告方对被告面临的客观困难表示了一定理解,被告也承诺投入更多资源确保服务质量。
达成和解后,两位原告自愿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张法官在一天之内连续收到了这两份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不仅直接为当事人节省了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时间,避免了可能因判决执行带来的新矛盾,更修复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为其后续可能的技术合作留下了空间。
意义启示:司法有温度,调解化干戈
在疫情阴霾笼罩、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压力的特殊时期,此两起案件的高效调解撤诉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 彰显司法温度与担当:法官主动作为,将调解置于优先位置,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疏导当事人情绪,找准利益平衡点,体现了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温度与担当。
- 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相较于完整的诉讼程序,调解撤诉方式更为灵活、快捷,能够迅速定分止争,让当事人从讼累中尽早解脱,将更多精力投入复工复产和经营发展。
- 契合专业纠纷特点:对于网络技术咨询这类专业性、合作性强的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有助于绕过一些技术事实认定的复杂环节,直接聚焦于商业安排和实际问题解决,往往能取得更务实的成果。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平和地解决商事纠纷,有助于维护市场主体间的互信,稳定经营预期,增强企业在困难时期的法治获得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司法实践。
这两起案件的顺利解决,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应对疫情挑战,运用法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它提醒我们,在矛盾纠纷面前,尤其是在特殊时期,耐心沟通、寻求共赢的调解智慧往往能穿透“阴霾”,促成更为持久和谐的解纷效果。